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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有序推进金融业开放力度

发布人:珠海市服务外包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26    浏览量:355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实施境外投资者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这是在我国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背景下,对金融服务业国际化发展的最新决策部署。

 

金融业以及金融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繁荣具有重要影响。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这是当前及未来较长一段时期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遵循,必须认真贯彻实施。

事实上,自2017年来,世界经济温和复苏,国内经济稳中向好。2018年3月8日,商务部负责人提到2018年1月份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15.8%,其中金融出口增速更是达到了60.7%。基于金融业发展势头良好,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力度的呼声越来越高。现阶段,我国已具备基本完善的金融体系。而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要求我国金融服务业要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增强应对外部挑战能力的基础上有序推进金融业开放力度,进一步提升国际化水平,促进金融服务贸易的繁荣发展。其中,“有序”是对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战略步骤、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提升以及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目标的合理安排,是对未来我国金融服务业国际化以及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科学预见。

 

而在此次国家机构改革调整中,将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银监会和保监会。银行和保险行业历来是金融市场上资金集中的机构,此项举措有利于统一集中监管金融行业,促进行业的协调统一,去除多重监管的弊端,提高监管效率,为我国金融服务业开放更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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