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贸易是指商品的进出口贸易。由于商品是可以看得见的有形实物,故商品的进出口被称为有形进出口,即有形贸易。国际贸易中的有形商品种类繁多,为便于统计,联合国秘书处于1950年起草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分别在1960年和1974年进行了修订。1974年的修订本将国际贸易商品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基本项目。这10类商品分别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饮料及烟类(1);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3);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机械及运输设备(7);杂项制品(8);没有分类的基他商品(9)。
无形贸易是“有形贸易”的对称,指劳务或其他非实物商品的进出口而发生的收入与支出。主要包括:和商品进出口有关的一切从属费用的收支,如运输费、保险费、商品加工费、装卸费等;和商品进出口无关的其他收支,如国际旅游费用、外交人员费用、侨民汇款、使用专利特许权的费用、国外投资汇回的股息和红利、公司或个人在国外服务的收支等。
有形贸易需要结关,其金额显示在一国的海关统计上;无形贸易不经过海关办理手续,其金额不是反映在海关统计上,而是反映在一国国际收支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