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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

发布人:珠海市服务外包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量:637

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和律商联讯在第七届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上发布的《2017-2018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显示,中国企业“走出去”可能会遭遇多种风险,为此企业应加强风险识别与风险管控,重视合规经营。

  报告总结了中国企业“走出去”可能遭遇到的几种风险:

  一是东道国或东道国政府相关风险。遇到过相关风险的企业中,东道国法律不健全、外国投资者受法律保护程度不足、产生争议后得不到救济的风险被企业提及最多,央企国企中40%以上曾遭遇该风险。二是东道国政府审查风险。企业遇到的较多审查是东道国政府的环保审查和反垄断审查。三是市场风险。大部分企业都遇到外汇限制的市场风险,比例达80%以上。四是用工风险。61%的企业出现过个别劳资纠纷,其中央企国企该特征较为突出。五是税务风险。对于曾遇到相关争议或问题的企业,不当的税务披露,如在税务稽查时未正确披露信息,导致多缴税款或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是被提及最多的。六是知识产权争议。七是合同风险。六成以上受访企业表示,在涉外合同中遇到适用法律问题和争议解决问题,其中适用法律问题尤其突出。

  报告给“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出七点建议:第一,“走出去”要法律先行;第二,需要高度关注政治风险;第三,选择当地非常优秀的合作伙伴;第四,“走出去”是要把自己先进的技术与产能走出去;第五,不仅到一些劳动力价值比较低的地方投资,而且要通过现代化、自动化的生产方式,来减少劳动力的使用,将自己的优质资源“走出去”;第六,培养当地员工,用当地员工管理企业;第七,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使自己的企业文化与当地的企业文化、与当地的价值观进行很好的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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