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规范健康持续发展。2023年前三季度,电子商务在扩内需、稳外贸、深化国际合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网络零售拉动消费效应显著。打造网络消费促进矩阵,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共举办系列活动100余场,充分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一是网上零售较快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月,全国网上零售额10.8万亿元,增长11.6%,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4.8个百分点,实物网零对社零增长贡献率达33.9%。二是多种商品线上畅销。根据商务大数据监测(下同),金银珠宝、通讯器材、酒类增长均超20%。三是在线服务高速增长。生活服务平台快速响应个性化、体验式消费需求,推出慢旅行、城市漫步等特色服务产品,带动在线旅游服务和在线文娱销售额分别增长241.1%和94.9%,在线餐饮服务增长27.4%。
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充分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引领作用,推动直播、短视频和即时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一是带动消费增量。170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中151家建立了直播基地,全国直播电商销售额达1.98万亿元,增长60.6%,占网络零售额的18.3%,直播电商拉动网零增速7.7个百分点。二是促进创业就业。活跃电商主播数337.4万人,增长164.3%。义乌市新增电商主体占新增经营主体总数的3/4。四川蒲江打造农产品直播电商产业链,全县28万人口中,从事电商产业的超过3万人。三是推动产业转型。企业自播比例提升至接近一半,店播、厂播、走播等新场景不断拓展,老字号纷纷通过直播触网,拓展营销渠道。
数实融合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推动农业全链条数字化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数商兴农”进江西、进贵州活动,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帮扶,带动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和产业化。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1.7万亿元,增长12.2%。广东茂名农民参与“十万电商卖荔枝”活动,销售收入达23.5亿元。二是推动电子商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化工、钢铁、建材等一批交易额过千亿的工业品垂直行业B2B平台涌现,提供全流程在线化服务。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积极推进数字技术赋能,在全国形成服装、家具等数十个特色数字化产业带。
“丝路电商”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动力。一是为双边贸易注入新动能。与菲律宾、印尼签署双边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丝路电商”伙伴国增至30国,组织开展汇聚中亚云品、网罗东盟好物等特色活动,与东盟共同通过《中国-东盟关于加强电子商务合作的倡议》。海关数据显示,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7万亿元,增长14.4%,与30个“丝路电商”伙伴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占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超三成。二是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强能力建设合作,组织“云上大讲堂”中亚、东盟、中东欧专场,分享电商普惠实践,共计1000余人参与研讨。举办金砖国家数字经济对话会、中国-东盟丝路电商论坛等活动,促进产业对接和政企交流。帮助伙伴国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指导电商企业“走出去”,带动智慧物流、移动支付、云计算等全产业链发展。三是打造经贸合作新引擎。加快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制度开放。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