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的中国文化贸易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总额1265.1亿美元,同比增长11.1%。其中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293.9亿美元,同比增长14.4%。文化服务进口232.2亿美元,同比增长20.5%,视听及相关产品许可费、著作权等研发成果使用费进口分别同比增长52.1%、18.9%。文化服务出口61.7亿美元,同比下降3.9%。处于核心层的文化和娱乐服务、研发成果使用费、视听及相关产品许可费等3项服务出口15.4亿美元,同比增长25%,占比提升5.7%至24.9%,出口结构呈持续优化态势。事实上,来自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数据显示,我国十几年来一直是全球文化创意产品的出口额第一大国,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我国在文化创意产品出口额前十名总和中占比一直超过四成,遥遥领先于世界各国,但与此同时,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影响力却名不副实,几乎没有能够与美国的好莱坞和百老汇、日本动漫游戏、韩剧、意大利时尚设计匹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
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处于产业链的下游的制造环节,其价值和利润较为薄弱,而在产业链上占据支配地位、附加值高、带动效应强的却是处于产业链上游的研发、设计、创意、创作等环节,换言之,只有改善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在产业链所属环节,即提升高附加值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贸易总量及其在总贸易额中的比重,才能够打造出一系列“叫好又叫座”的文化品牌,从而获得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贸易市场上的主动权。
此外,推动文化服务贸易提质增效是坚定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首要举措,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所提出的,既要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又要加强中外人文交流,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