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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双:服务贸易将迎来快速、持续、高效发展期

发布人:珠海市服务外包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8-05-07    浏览量:629

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两江新区、贵安新区、西咸新区等省市(区域)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批复以来,政、商、学等各界给予了高度关注,服务贸易将迎来快速、持续和高效的发展时期。

近几年,我国服务贸易每年都以两位数的速度快速、持续增长,我国已成为世界服务贸易第二大国家;但我国服务贸易的总体规模偏小,与世界主要服务贸易国家服务贸易占对其外贸易总额平均为18%的比重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同时,服务贸易的质量和增值能力虽然逐年提高,但整体上还处在全球服务贸易价值链的低端。因此,商务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以下统称《试点方案》)的出台,将有效地调动各试点地区政府发展服务贸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服务贸易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另一方面,也将激发试点地区的企业活力,切实推进服务贸易的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不断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内涵丰富、亮点纷呈,其要义包括很多,最为关键的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创新是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内生动力。《试点方案》通篇贯彻了我国“创新”的发展理念,《试点方案》中所提出的创新是具有根本性和系统性的,这些创新包括服务贸易的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模式创新、政策扶持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等。因此,《试点方案》切切实实地抓到了发展服务贸易的内核和关节点。通过各试点地区2年的试点,我们相信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会通过这些创新活动孕育而生的。

2、开放是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外源力量。一国服务贸易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如何,是与其国内服务业发展的程度呈高度的正相关。当前,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虽然很多,但服务业开放度不高确为主因。因此,《试点方案》明确了发展服务贸易的外部力量,即通过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力度、以开放倒逼束缚国内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改革、以开放倒逼国内服务业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也只有开放才能使我国的服务业走向世界、更好地服务世界。

(作者:林吉双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服务经济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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