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推动和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和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安排,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马兴瑞 省长
常务副组长:林少春 常务副省长
副 组长:黄宁生 副省长
陈良贤 副省长
欧阳卫民 副省长
张 虎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 员:任小铁 省政府副秘书长
涂高坤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葛长伟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瑞军 省科技厅厅长
戴运龙 省财政厅厅长
陈奕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陈光荣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鲁修禄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张少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顾幸伟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郑建荣 省商务厅厅长
汪一洋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李 成 省国资委主任
麦教猛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新洪 省统计局局长
何晓军 省金融监管局局长
雷 彪 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林 涛 省贸促会会长
周运保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
吴紫骊 省税务局局长
李思敏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裴 光 广东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
邱 勇 广东证监局局长
郭 蕾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省委编办。
省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