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

发布人:珠海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3-04-10    浏览量:507

各区(经济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2023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 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 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36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经济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根据 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于 4 月 24 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上报。

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我局已委托珠海市 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协助做好资料收集和申报指导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2023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完善服务贸易 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 务服函〔2023〕36 号)

2.2023 年中央资金申报附表 1—7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0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万海兵 联系电话:2228710)

(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联系人:徐阳丽 联系电话:6907920、13622965527 邮箱:member@zasto.org.cn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清华科技园二期 3 栋 7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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