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策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6-02-26    浏览量:47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珠海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

  (一)发展环境。

  从国际环境看,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呈现出低增长、低物价、低利率、不平衡和震荡加剧的特点。2016年全球经济增速可能会略有回升,但总体复苏疲弱态势难有明显改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2016年全球经济增长3.1%,与2015年持平。一是美国经济继续复苏,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劳动力市场稳步修复,家庭、企业和银行资产负债表得到改善,但结束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公共财政赤字等因素恐影响其复苏步伐。二是欧元区经济有所好转,家庭、企业支出及商业投资的增加将支撑经济增长,但地区冲突风险上升、财政政策持续收缩以及结构性改革步伐缓慢等问题将导致经济难以实现快速复苏。三是日本在工资上涨推动消费复苏以及投资与出口有所改善的支持下经济温和增长,但由于结构性改革进展缓慢、工业领域增长疲弱,未来经济增长前景不明朗。四是新兴经济体总体保持增长,但增速连续5年下滑,呈现明显分化态势。俄罗斯等资源型国家受石油和其他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影响,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东亚等出口导向型的新兴经济体受美元大幅升值影响,经济出现较大回落。总体而言,2016年世界经济将继续温和复苏,我市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相对稳定。

  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稳定运行大势未变,国内经济有望继续保持中高速发展。一是国家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基建投资提振作用逐步显现,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趋于提升,经济内生增长动力将不断增强。二是全面深化改革不断释放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特别是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空间大,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三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居民收入持续提升,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四是“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将为我国经济特别是对外贸易创造新的增长空间。但另一方面,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性产能过剩比较严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部分领域潜在风险加大。总的来看,2016年我国经济的增长动力仍处于从外需向内需、从外延向内涵的平衡和转换过程,但仍有望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从珠海自身看,先发机遇与后发优势进一步凸显,但经济长期上扬的态势与短期下行的压力并存。国家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横琴新区政策创新高地的效应逐步显现,高栏港区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将陆续释放产能,高新区新兴产业发展正处于上升期,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近年来保持较快增长,珠海经济发展的后劲逐步增强。但也应看到,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还比较复杂,市场有效需求疲软导致企业生产和投资动力不足。国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融资机制,给新增项目融资带来较大的困难。我市在长期经济发展中积累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影响着经济增长的上行空间,经济提速提质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

  (二)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和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部署,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打造以港珠澳大桥为龙头的立体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形成“三高一特”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国际宜居城市,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预期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9%;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5%;

  ——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

  ——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3%;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

  ——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48%;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

  ——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比例达2.8%;

  ——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

  二、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措施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1.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核心区建设为抓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构建面向全球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建各类创新平台,新增孵化器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孵化器内企业数量达到1180家。对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实验室计划,落实产业资金扶持改革,公共技术平台(含新型研发机构)达55个,新增企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51个。加大培育和引进人才力度,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100名,新增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6个,招收培养博士后20名。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打造科技创新型大型骨干企业6个。强化金融支持创新的功能,启动实施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培育上市企业(含“新三板”)100家、股权投资企业1200家。2016年计划完成研发投入83.3亿元。

  2.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促进产业兼并重组,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重点推动企业扩产增效、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推动粤裕丰、醋酸纤维、红塔仁恒等企业搬迁改造,加快凌达压缩机、光宇电池等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支持格力电器、丽珠医药等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争取我市更多技改项目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推动服务企业开展技改项目网上备案,及时掌握企业技改投资动向。落实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00亿元以上。

  3.加快发展高端制造业。对接“中国制造2025”行动方案,跟踪落实首届装洽会签约项目,加快建设珠西先进装备产业带。全面落实项目推进机制,服务好福陆海工、华彬水上飞机制造等重大产业项目,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动格力国际智能制造基地和高新区国机机器人产业园建设,加快申报全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全国深海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支持三一海洋重工、珠江钢管等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力促通用飞机研发生产、航空发动机维修、通用航空运营服务等重点项目落户,完善通用飞机产业链。以中国北车、银隆新能源、泰坦科技、英博尔等核心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100%低地板有轨电车、市政公用工程专用车、纯电动和混合动力客车,加快智能交通装备基地建设。布局发展3D打印等产业,支持保税区申报国家3D制造技术创新中心。落实项目责任制,力促中航三鑫光伏材料、中海油管道制造、赛纳科技二期等项目在年内完工投产。2016年,全市先进装备制造业总产值达到2300亿元,增速达21%。

  4.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打造创新创业中心。以专业园、园中园方式全力打造以ABB机器人、天地融为代表的北围片区智能产业园,以远光、全志为代表的创新海岸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基地,以魅族科技园、金山科技园为代表的前环片区华南地区设计研发、创意创新梦工场,以云洲科技为代表的唐家港全国首个无人船研发测试基地。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筛选一批优质企业,力争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500家。

  5.全面提升高端服务业发展水平。围绕新业态、“互联网+”以及横琴自贸试验片区政策,大力发展休闲旅游、金融服务、国际会展、健康服务业、文化创意等高端服务业。培育提升旅游休闲景区,年内完成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动物王国首期建设,海洋王国二期开工建设,力促海泉湾度假区二期年底前投入正常运营。续建横琴新区高端服务业项目,启动横琴丽新星艺文创天地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十字门中央商务区二期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主体结构施工等重大服务业载体建设。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与港澳地区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搭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对接平台。加快人民币跨境双向融资试点等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落地和实施。推进设立民营银行、合资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以横琴澳门创业谷、香洲金融街、高新区科技金融广场为载体,建设众创金融街。积极引进港澳资银行在横琴设立分支机构或子银行,力促澳门国际银行横琴代表处向合资银行方向发展。发挥十字门会展中心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市会展业水平,高标准办好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中国(珠海)国际打印耗材展、中国(珠海)国际游艇展、中国(珠海)国际海洋高新科技展、亚洲通用航空展等品牌展会。

  6.培育发展特色海洋经济和生态农业。全力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广东(珠海)现代种业发展中心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示范区。培育扶持菜篮子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工程,推动“惠农信息社”建设,积极扶持十亿人果蔬网等农业电商龙头企业发展。加强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通过互联网将白蕉海鲈、罗氏沼虾、五山青蟹、乡意浓有机米等42个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推广到全国。加快石龙村岭南大地、红星村石斛园等项目建设,积极打造专业特色镇、特色品种村、有机农产品基地。积极推进万山岛、庙湾岛等海岛的生态修复和高端旅游工作。

  7.狠抓招商引智。利用第二届装洽会、第十一届中国航展等重大招商平台,围绕海洋工程、航空航天、交通运输、智能制造和应急救援等五大产业,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关键配套企业,力争再引进一批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充分利用横琴新区和自贸试验区政策叠加优势,大力引进金融商贸、文化创意、医疗健康、创新创业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加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合作,积极引进投资项目、先进技术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德国巴伐利亚州—广东省合作共建精细化工产业园”。加强驻点招商工作力度,设立拉美地区经贸代表处,扩展欧洲、北美经贸代表处职能,统筹开展招商引资、外经贸、高科技团队机构引进工作。充分利用国家放宽“绿卡”门槛的有利时机,发挥珠海的区位和生态优势,加大引进国内外人才,重点引进创新型团队、领军型人才。2016年,累计在境外设立招商代表处3处,全市境外招商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初步形成全球招商网络。

  (二)以横琴自贸试验片区建设为引领,率先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

  1.加快横琴自贸试验片区建设。参照世界银行评价体系,对标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体系,掌握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素,及时研究出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完善市场准入统一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提升横琴片区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水平。优化“三个零”(零跑动、零收费、零罚款)服务机制,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商事主体电子证照卡功能,实现政府服务电子化、标准化。整合自贸区负面清单与CEPA投资便利措施,落实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金融创新政策全面落地,力争落实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运行机制等金融创新政策。推动珠海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合作。创新粤澳合作模式,进一步完善对澳门青年创业谷的扶持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支持创新创业。创新通关模式,实现与澳门旅游资源共享,争取国家支持全面建设“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

  2.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制定市场主体许可经营项目及经营场所监管清单。加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名称登记限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大力推进全市登记“同城通办”、简化企业注销程序、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改革措施,为市民提供便捷企业登记服务。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方案、公司治理改革等配套方案审批和落地。扩大试点范围,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改革、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职工持股、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市场化选聘市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落实国企领导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3.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出台新的政府职能转移目录,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向各区下放事权。全面清理规范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调整行政许可目录并对子项进行规范统一,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继续在企业项目投资领域探索并联审批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市、区、镇(街)职权分工。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研究开发“珠海市权责清单目录管理系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入实施零基预算,全面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应用范围,建立专项资金整合长效机制,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法定机构试点,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条件成熟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4.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贯彻落实好《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做好配套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出台。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公众等不同主体之间新型合作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制度,抓好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培育监管体系,出台我市加强社会组织联合监管的指导性文件。出台《珠海市社区矫正工作办法》,规范和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以平安指数为核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和治安情况通报机制,探索构建维稳形势量化分析指标体系和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在横琴新区全面推行“大物业、大综合、大法治”城市治理模式,引进各类专业公司,实现横琴新区成为全国“景区式管理模式”的样本。探索“专业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模式,组建首批专业志愿者团队。推进香洲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试点工作。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深化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提高村居依法自治水平。

  (三)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全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

  1.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自贸园区合作,吸引境外跨国公司将区域性总部落地横琴,推动“总部经济”在横琴片区快速集聚发展。发挥好珠海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作用,重点推动与巴基斯坦瓜达尔市的经贸合作,加快建设中国南方商品交易展销中心。探索与东帝汶、文莱等重点区域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南太平洋地区市场。深化与葡语系、西语系国家合作,积极推动创办中拉经贸博览会,创建中拉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培育“走出去”主体,支持大型企业集团、行业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和价值链整合。支持中小企业“抱团出海”,集中资源组织具有影响力的对外投资交流活动,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和中介咨询联系,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2.推动珠港澳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对港澳服务业开放。在CEPA协议框架下探索对香港更深度的开放,重点在金融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加快推进珠港澳物流合作园首期——珠海(保税)洪湾通关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有效利用和发挥港珠澳大桥的连接作用,承接香港产业扩张和辐射,对接“一带一路”经济建设。继续深化与澳门特区政府、商协会的合作,加快推进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澳门青年横琴创业谷等项目建设,协力拓展国内国际新兴产业和业态领域。重点加快粤澳合作产业园建设,继续加强已签约供地项目的服务保障力度,力争粤澳合作产业园的33个项目全部入驻。建立珠澳对接机制,开启粤澳通关新模式,配合澳门开展粤澳新通道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继续联合澳门贸促局,筹划对澳招商推介活动,争取每季度举办一次珠澳两地专题政策宣讲会。完成港珠澳大桥口岸创新通关模式研究,优化港珠澳大桥口岸规划设计调整方案。探索与澳门特区政府合作共建“澳门新街坊”,把澳门的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福利延伸到横琴。加强港澳珠三地机场整体谋划,在珠海机场股权配置、经营管理等方面加强合作,拓展公务机等新业务,共同争取珠海机场开放国际口岸。

  3.推进外贸发展转型升级。制定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整合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资金扶持政策,提升加工贸易转型公共服务平台能力。重点推动打印耗材、生物医药等外贸转型升级项目建设,争取增加1-2个新项目或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加大力度扶持中电公司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外贸综合服务培育对象。促进旅游购物出口做大做强,支持旅游购物出口试点企业尽快做大规模,引进更具实力的企业在我市开展业务。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重点支持外包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和行业协会的建设,力争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15%。继续完善电子口岸基础平台建设,全面推广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申报、码头联网监管系统至全市口岸,基本建成我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争取实现部门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将九洲港口岸关检合作通关新模式推广到我市其他口岸。

  4.积极推动珠中江阳一体化合作。加强区域旅游合作,高起点谋划旅游一体化发展,力争年内出台《珠中江阳旅游一体化规划》和《大广海湾滨海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多渠道健全区域旅游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市级层面的珠中江阳旅游一体化协调委员会,全面落实珠中江阳区域合作重点项目,加强产业园区的深度合作,合力共建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加快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加快建设高速公路骨干网和连接线、市际快速通道、跨界公路,逐步实现珠中江地区跨境公路的高效衔接。完善珠中江城际轨道网,重点推动广佛江珠城际轨道建设。推进港口发展战略合作,强化西江港口联盟机制。合作开展水域保护治理、大气综合防治、生态系统建设,努力推动珠中江城市供水水源同网工程。制定珠中两市前山河流域环境综合提升行动计划目标,建立两地齐防共治共享机制,合力提升前山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四)围绕港珠澳大桥和西部生态新区建设,加快构筑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1.加快形成以港珠澳大桥为龙头的立体综合交通枢纽。围绕港珠澳大桥和深中通道完善城市路网,完善双港口岸功能,综合治理交通拥堵。继续按计划推进港珠澳大桥及其珠海连接线,力争年底前完成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岛隧工程及桥面铺装工程,完成港珠澳大桥连接线工程全部土建工程,完成港珠澳大桥人工岛口岸交通枢纽上部土建装修及绿化工程。开工建设广佛江珠城际铁路项目和广珠城际延长线(横琴长隆-珠海机场)工程。加快推进香海大桥、洪鹤大桥和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等主骨干路网建设,完成南湾大道延长线前期工作。加快完善城市内网,打通断头路,推进人行过街设施建设,畅通微循环。推进九洲港货运码头搬迁,提升高栏港集装箱吞吐量,促进集装箱定期班轮、国际航线开通。深化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交叉口渠化改造、增设掉头路口、信号灯等工程措施,进一步提高重要交通节点通行能力。持续开展重要交通干道通行能力的挖潜工作。以九洲大道、迎宾南路、人民东路、凤凰路、吉柠路、三台石路等重要干道为重点,通过道路空间资源的优化分配,提升总体路网的服务水平。完善交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和建设城市智能交通信息数据中心,持续推进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

  2.全面推进西部生态新区建设。加快中心片区开发建设,全年计划完成投资13.9亿元,启动中央水系两侧园林景观建设,争取年底前完成跨鸡啼门特大桥下部结构,建设双湖路,完成番怡南路等多条市政道路软基处理。推动金湾片区开发建设,全年计划完成投资7.8亿元,启动金湖大道提升工程施工,完成金湾航空城中心河堤岸、中心湖临时景观工程,建设航空城小学、体育公园。加速斗门片区开发建设,全年计划完成投资5.94亿元,启动斗门新体校、白藤东小学建设,完成黄杨河湿地公园景观工程建设。提升富山新城开发建设步伐,全年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年内启动高栏港高速、七星大道、雷蛛大道等道路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富山工业园船舶与海洋制造基地吹填工程、雷蛛大道、马山南路等道路工程。加快平沙新城开发建设,全年计划完成投资4.25亿元,启动起步区南片区7条市政道路建设,完成起步区铭恩路、傍德路等8条市政道路路面工程。

  3.提升主城区城市更新步伐。紧紧抓住城市更新的战略机遇,坚持把“三旧”改造作为腾空间、优环境、转业态、调结构的重要抓手,拓宽城区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北山、南联等一批城中旧村改造项目,扎实推进世邦国际商贸中心、恒天国际等一批拆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稳步推进九洲商贸中心、“城市之心”、拱北口岸地区综合开发建设等一批连片改造更新项目。加快建设喜达屋瑞吉等一批高端酒店和沃尔玛珠海乐世界等一批高端商贸业项目,力促早建成、早投产。

  4.推动幸福村居建设。实施民生改善保障工程,努力打造风格独特的幸福村居,着力实现民生改善有新成就的总体目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珠海市改善人居环境规划,高标准改造县、乡级道路,加快推进农村危桥改造和农村道路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我市5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结合各村资源禀赋和地理条件,大力实施“一村一品”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建成5个国家级、省级精品村居,建设一批水乡特色、田园风光和海岛风格的示范村庄,凸显岭南风貌。打造珠海斗门——莲洲“十里风光”乡村风情带、竹洲国家水利风景区、黄杨河两岸乡村风情带三大乡村旅游片区,整合分散的乡村旅游资源,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业第三产业建设水平,力争打造5A级旅游景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垃圾分类,实现村居全覆盖,力争覆盖至所有自然村。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加强“三资”交易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健全金融支农制度, 多渠道、全方位激发农村改革活力。

  (五)坚守绿色发展,打造国际宜居城市。

  1.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龙头,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及各部门专项规划协调融合。切实完善区域布局,制定有针对性的区域发展政策,进一步提高发展的科学性和协调性,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区域间分工合理的发展格局。加大重点区域的科学开发力度,以横琴的开发实现高端服务业和口岸经济的突破,以高栏港区的开发实现临港工业和港口物流业的突破,以高新区的开发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突破。总结园区整合的经验,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推进规划“一张蓝图”平台建设,实现业务协同和动态监管。启动三维现状建模三期工程建设,加快构建“五规融合”服务管理平台,不断拓展系统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严格控制区)和城市开发边界,完成已批复控规覆盖区域的定桩立界工作,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2.推进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努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把绿色融入市民生活。推进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综合试点,交流借鉴欧盟先进的发展理念,引进先进的低碳生态技术,实施《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珠海综合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建设“低碳生态样板工具箱”。实施《珠海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积极开展申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按照《珠海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根据智慧城市项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全市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公园之城”建设行动,大力开展社区公园覆盖、老旧公园提升、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建设,发展特色公园,结合绿地低影响专项规划全面推广雨水花园和下凹式绿地建设,完成海天公园、野狸岛公园建设。实施“彩色飘带”建设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桥梁、隧道挂花美化行动,形成季季有花、缤纷多彩的道路立体绿化景观。推进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完成中幼林抚育5.8万亩,建设3个森林公园、2个湿地公园、33个乡村绿化美化点。重点抓好横琴东岸、拱北口岸人工岛生态岸线修复和重点区域山体修复工作。大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重点推进香炉湾沙滩修复工程。

  3.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落实“河长责任制”,消除城市河道黑臭水体,开展全市61条重点河涌清淤保洁截污综合整治。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开展前山河保护立法工作,推进沿河旧村改造、涉水治污项目建设,完成旧村截污、管网普查和老旧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整治目标。继续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减排,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加强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推动新建、改造道路使用低噪路面材料和安装声屏障,降低对周边噪声敏感目标的影响。促进企业采取消声、吸声、隔声等措施防治工业噪声污染。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推动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饮食业等社会噪声源的管理。对全市路灯尤其是景观灯系统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我市景观灯管理方案和灯光污染防控办法。制定全市土壤污染保护与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典型区域土壤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工建设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新填埋区工程,建成中信生态园首期环保生物质热电工程。完成全市排水管网普查工作,建立排水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成前山污水厂、三灶污水厂等污水处理设施,动工建设东部污泥处置中心搬迁工程和西部污泥处置中心。细化环卫保洁、市政养护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工作指引,力促城市管理精细化。

  4.促进绿色循环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和超洁净排放先进技术,落实钢铁、建材、化工、石化、冶炼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完成重点企业脱硫、脱硝工程。2016年高新区建成国家生态示范工业园区,高栏港建成广东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发展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生物质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等。开展主城区路灯改造工作,继续推进公共绿色照明二期约3.7万盏LED路灯改造任务。

  (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共建共享和谐幸福新珠海。

  1.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统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大力推进在岗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建立经济发展与就业良性互动机制。响应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完善和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平台建设,出台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生培训体系,继续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和万名大学生学技能计划。2016年确保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00人、促进创业3000人,资助600个创业项目,组织创业培训2000人。

  2.打造独具魅力的文化强市。加强对古遗址、古建筑、名人故居、古镇、古村落等重点文物的有效保护,重点抓好宝镜湾遗址、拉塔石炮台遗址、香洲商埠古旧建筑、唐家三庙、斗门旧街、南门村等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村落的保护工程和开发利用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村、镇申报国家级名村、名镇,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态保护区。加强珠海城市整体形象推介,统筹珠海城市品牌规划,继续办好具有珠海特色的国字号城市活动。加快文化与创意融合,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信息产业、旅游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相互促进,提高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拓展市场空间和品牌价值。加快文化与金融融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为创意成果转化提供融资服务。以横琴新区开发建设为契机,加强珠港澳文化合作交流,探索建立珠港澳文化合作区,构建“珠港澳文化产业都市圈”。依托粤港澳共同文化市场,共同推动珠中江、广佛肇、深莞惠城市文化交流互动。

  3.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系。落实《珠海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系 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打造十分钟文体圈,更好地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制定《珠海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珠海大剧院向市民开放,建设以金湾区为试点的珠海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推动各级市民艺术中心和15个社区市民艺术中心建设,新建和改造5个镇街文化站,完成110个村居文化中心建设和硬件提升。全面完成数字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免费开放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之外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加大非遗传承基地建设。逐步将184处历史建筑纳入保护名录。向社会分批开放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培训壮大民间文艺团队。办好珠海WTA精英赛、全国帆船锦标赛、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城市品牌活动。打造市民艺术花会等市级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4.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以未成年人道德养成教育为抓手,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化高水平教育体系。推动市二中宿舍综合楼、市特殊教育学校职教综合楼、市特殊儿童康复中心的建设,支持中山大学以珠海校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推进广东格力职业学院建设。加强智慧教育建设,新增30所“粤教云”应用学校,在30%的中小学建设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年内20%的公办中小学校设有公共艺术区。发挥珠海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作用,推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推动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年底开放比例达到20%。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到2016年底,公办属性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共达到80%以上。办好特殊教育,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免费教育,特殊教育教师100%持证上岗。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及帮扶工作制度,选拔不少于30名教师到农村、海岛学校支教。加快推进中山大学附属中小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合作建设金湾一中的相关事项,推动万山区海岛学校整体委托香洲区管理。科学调整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和布局,建立1个校企紧密合作“前店后校”模式的产教实训基地。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市政府与各高校战略合作协议相关项目,做好市优势学科等四个项目的绩效评议和年度考核。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5.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力推动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和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建设。落实与省人民医院的合作协议,力促金湾中心医院年内正式运营。加快省中医院珠海医院新楼项目建设,力争年内投入使用。确保美国麻省总医院中国医院项目如期动工。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年底前完成市属公立医院人事薪酬改革。推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民办公助紧密型合作关系,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免费婚前、孕前及孕产期保健,扎实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确保出生人口质量。继续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放开对社会办专科诊所和中医类专科门诊部设置的审批,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信用评价工作。全面推动全市各类医联体的联动运作。以基层全科医师为核心,以家庭医生团队为载体,以医院专科医师为指导,通过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逐步实行慢性病管理下沉基层,建立基层医务人员绩效激励机制,实现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和护师三师共管。率先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工作。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的100%覆盖。帮扶海岛医疗卫生发展,将万山海岛医疗卫生机构成建制整体划入市人民医院,实行院办院管。

  6.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继续稳步提高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整合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至每人每年480元,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实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待遇统一,实现城乡医保一体化,做好补充医疗保险的招标和相关衔接工作。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落实《珠海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办法》,推进社保基金风险安全评估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推进地税—社保电子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争取不低于每人每月620元。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标准。

  7.加强食品药品管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电子档案,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快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食用油、酒类等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完善企业产品召回、退市、“黑名单”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倒逼企业遵章守法,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加强国家基本药物、易制毒麻药品监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附件:珠海市2016年主要指标预期目标表

 

附件

珠海市2016年主要指标预期目标表

主要指标

2016年

目标值

增速(%)

1.地区生产总值(GDP)(亿元)

8.5—9

2.人均GDP(万元)

13.6

7.5

3.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48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

1073

9.5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

291.9

8

6.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3.0

3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1015

11

8.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亿元)

1500

15

9.外贸出口总额(亿元)

1813

1

10.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亿美元)

22.4

3

11.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

待省下达

12.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待省下达

13.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待省下达

1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39051

8

15.年末总人口(万人)

165.5

1.5

16.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

11

17.城镇登记失业率(%)

3.2

18.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91

19.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2.8

20.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9.7

1

21.每万元GDP能耗(吨标准煤)★

待省下达

22.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

待省下达

23.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待省下达

2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

注:带★标志的为约束性目标,其余为指导性目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其余指标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每万元GDP能耗等指标的预期目标以省政府最终下达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