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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鼓励企业扩大外贸规模。外贸出口企业出口规模比上一年度增长超过(包含)100万美元,其增量部分每美元给予最高不超过0.025元人民币扩大外贸规模扶持资金,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人民币。
外贸进口企业进口规模比上一年度增长超过(包含)1000万美元,其增量部分每美元给予最高不超过0 .01元人民币扩大外贸规模扶持资金,且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人民币。
另外,《规定》还支持企业投保进出口信用保险。对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且购买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险(广东省给予80%的扶持)的企业,按实际缴纳保费给予不超过20%的资金资助。对上年度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的中型企业,投保“新兴市场政治风险及附加订单保险”,按其实际缴纳保险费给予不超过20%的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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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高新区外贸主管部门了解到,2015年高新区进出口总额33.16亿美元,同比增长12.57%。该部门相关人士透露,之前市里对进出口企业的扶持办法主要针对传统流通型外贸企业,而高新区有的生产型外贸企业进出口有增长却得不到扶持,所以高新区此次出台的《规定》特别指出,所扶持的企业包括实际开展加工制造的生产型外贸进出口企业,开展旅游购物、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外贸进出口企业,但不包括传统流通型外贸进出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