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办理须知
(一)认定审批依据
《珠海市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措施》(珠府办[2012]61号)、《珠海市鼓励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珠科工贸信[2013]47号)
(二)认定标准
1、《珠海市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措施》(珠府办[2012]61号)第三、四、五条。
2、服务外包业务范围(附件4)
(三)审批程序
项目申请单位向珠海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珠海市商务局进行初审--市财政局复审——拟定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市政府审核批准—公布服务外包示范企业名单。
(四)申报时间
XXXX年度服务外包示范企业认定申报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月X日。
(五)审批所需资料(一式二份,编制目录;提交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备查;提交的材料先不装订,待审核通过后以精装本形式装订)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珠海市服务外包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XXXX年度服务外包收入证明材料(附件2)(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及汇总清单(附件3)、银行出具的收入凭证及汇总清单)(复印件);
4、企业有关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的场地证明(如有多个租赁协议需附汇总清单)(复印件);
5、投资方为世界500强、或上市公司、或全球服务外包行业内排名前100位的证明材料,以及该投资方股权比例在25%以上的证明材料;(出具第“5”项材料的,无需提供“2—4”项材料)(复印件);
商务部评定的年度“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证明材料;
商务部评定的年度“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证明材料;
(相关表格在市商务局网站经济合作专栏下载:http://www.zhsswj.gov.cn/→网上办事→经济合作)
附件:1、珠海市XXXX年度服务外包企业示范认定申请表
2、XXXX年度服务外包收入证明汇总表
3、XXXX年度服务外包合同汇总表
4、服务外包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