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关于“定期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要求,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海关总署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在2018年发布《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基础上,编制了《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22年版),现予以发布。
2018年发布的《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