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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全面生效一年来有哪些实实在在的成效?商务部回应

发布人:珠海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    浏览量:262

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满一年。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13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RCEP全面生效一年来,进一步促进了本区域更大范围、更高水平和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为提振全球经济复苏增强了信心。

 

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共同签署RCEP,并推动协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23年6月2日,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至此,协定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RCEP是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是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里程碑。


     何亚东表示,RCEP激发区域经济发展活力。2023年,RCEP区域内部贸易达到5.6万亿美元,较协定正式生效前的2021年略有增长。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愈发紧密。2023年,RCEP区域共吸引绿地投资2341亿美元,增长29.8%,是2021年的2.2倍。


      何亚东说,RCEP助力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货物贸易稳中有进,2023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合计进出口12.6万亿元人民币,比2021年增长5.3%。投资合作持续升温,2023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流量达到180.6亿美元,同比增长26%,高于我国对全球增速14个百分点。更多企业从RCEP中获利,2023年,我国企业在RCEP项下享惠进口905.2亿元,税款减让达到23.6亿元。
 

据介绍,下一步,商务部将持续高质量推进RCEP实施工作。对外,充分发挥2024年中国担任RCEP联合主席国作用,引领各方高水平履约,不断提升协定在区域整体的实施效果。对内,继续为企业用好用足RCEP等自贸协定优惠措施提供支持和服务。


     “商务部刚刚印发了高质量实施RCEP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加强顶层设计、促进货物贸易发展、推动服务贸易和投资合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四大方面,总结提炼了28条好经验好做法,供各地在RCEP实施中参考借鉴,持续提高协定利用效果,更好惠及广大企业。”何亚东说。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