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案例征集通知】珠海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    浏览量:454

各区(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征集广东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4〕132号),为充分展示我省数字贸易发展成果,省商务厅拟在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广东主题日”活动上发布“广东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为做好相关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事项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由省商务厅组织数字贸易领域专家综合参评案例的技术性与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和参评单位综合实力评选我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

 

二、参评资格

 

(一)参评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参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参评案例的全部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参评单位必须在广东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机构,并在广东进行主要运营活动。

 

三、参评领域

 

数字服务、跨境电商、工业设计、人工智能、智慧出行、数字医疗、数字文娱、数字消费、新一代信息技术、其他数字贸易等领域。

 

四、评分方法

 

从参评案例的技术性与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以及参评单位的整体实力进行综合评分,取总分排前的若干名案例。

(一)技术性与创新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具有创新性,包括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等。

(二)效益性。全面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有未来发展思路和前景,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解决服务对象问题,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示范性。在数字贸易细分领域中具有的较高水平,对同类服务开展具有借鉴和示范意义。

(四)整体实力。综合考虑企业营收、市场占有率、科技创新能力、各类资质、所获荣誉等。

(五)数据完整性。送评案例的企业应当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及时、如实填报2023年以来的业务数据。送评案例的园区应当如实报送2023年度相关业务数据。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请有意向参评单位配合做好参评材料报送等工作,参评材料包括:

1.广东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

2.有关证照、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3.申报单位LOGO,照片3张,宣传图片3张(用于制作宣传资料,只需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件或U盘发送)。

(二)资格审核。

广东省商务厅对参评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参评资格。

(三)专家评审。

邀请行业专家、资深学者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评案例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广东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的入选名单。

(四)公示。

入选名单在广东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5天。如有异议,由广东省商务厅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分类处置。

 

六、颁证及宣传

 

入选“广东省数字贸易优秀案例”的,将在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的“广东主题日活动”中发布并现场予以授牌,同时在主流媒体中进行宣传。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发动辖区内企业、园区参评。参评单位于7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及其佐证材料)报送至邮箱(member@zasto.org.cn)。注:申报材料的PDF版和电子文本请一并报送,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名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