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十四五”时期,中国如何高质量发展服务贸易?

发布人:珠海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    浏览量:2190

服务贸易是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关键环节。随着数字经济驱动的服务全球化和创新全球化深入发展,服务贸易在各国开放型经济中的战略地位越来越显著,已经成为贸易战略竞争、贸易规则竞争、贸易利益竞争的核心,也是重塑未来全球贸易新版图的关键因素。“十四五”时期我国贸易发展面临的环境将更加严峻,逆全球化思潮导致的保护主义加剧、贸易摩擦可能增多,货物贸易面临更大压力。国内经济增长与成本、能源、资源、环境的矛盾加剧导致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转移,转方式、调结构、促创新与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的任务更加艰巨。为此,要求我们把服务贸易摆在优先位置,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使服务贸易成为引领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主要动力,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际分工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重要引擎。

一、“十三五”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我国通过不断深化服务贸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政策促进体系,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示范作用,尤其是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贸易实现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化经营水平显著提升,对外贸转型升级和服务业国际化发展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在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但总体看,服务贸易仍是外贸的短板和弱项。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存在“三低一大”的特点,即: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低、数字化水平低、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比重低,服务贸易逆差大。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突出,服务业开放不足仍是主要制约因素。

(一)取得的主要成就

1. 服务贸易竞争力不断提升,世界服务贸易大国地位继续稳固

2016—2018年我国服务贸易年均增速9.4%,高于同期全球7.3%的水平,其中出口和进口平均增速分别为12.8%和7.8%,出口增速明显高于进口增速,表明竞争力显著增强;2018年服务贸易占外贸总额的比重为14.6%,较“十二五”末提高4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服务贸易额7850亿美元,同比下降1.4%,较2015年增长20.0%。其中出口额2836亿美元,同比增长4.5%;进口额5014亿美元,同比下降4.5%(图1)。

我国已经成为推动全球服务贸易增长的重要动力。截至2019年,服务贸易规模连续6年保持世界第二位。我国已是世界服务贸易第二大进口国和第五大出口国,服务贸易占全球比重由2011年的5.2%上升至2018年的6.9%(图2),其中出口占比4.6%,进口占比9.4%。2011—2018年我国服务贸易年均增速8.4%,高于全球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

2. 服务贸易结构持续优化,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成为主要增长动力

旅行、运输、建筑三大传统领域在我国服务贸易中曾一直占主导地位,“十三五”期间占比有所下降,2019年贸易额4738.1亿美元,占比60.4%,下降3.4个百分点(表1)。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创新驱动战略深入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加速融合及信息技术竞争力不断提升,有力带动了保险、金融、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加速发展。2019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额2722亿美元,同比增长6.2%,占服务贸易比重达34.7%,较上年上升2.3个百分点。

 

3. 离岸服务外包量质齐升,成为生产性服务出口的主要方式

我国连续多年位列全球第二大接包国,占全球离岸服务外包总量的33%左右。“十三五”以来服务外包产业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对服务贸易增长的贡献显著提升。2019年我国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968.9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比重12.3%,较2015年提高2.4个百分点,占服务出口比重34.2%,成为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新引擎和新动能(图3)。随着企业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外包呈现向价值链高端攀升趋势。研发设计、数据分析和挖掘、整体解决方案、系统设计服务等高附加值业务出口规模扩大。2019年我国企业承接离岸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TO)执行额分别为426.8亿美元、175.5亿美元和366.6亿美元,占比分别为44.1%、18.1%和37.8%,其中工程技术服务、检验检测、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服务、工业设计等领域分别增长10.7%、17.5%、13%和12.8%。

4. 文化服务贸易高速增长,技术贸易稳步发展

2018年我国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346.3亿美元,增长17.8%,占文化贸易总额的25.3%。其中文化服务出口比上年提升22.1个百分点。处于核心层的文化和娱乐服务、著作权等研发成果使用费、视听及相关产品许可费三项服务出口增长21.4%,高出整体增速3.2个百分点,占比25.7%(图4)。

技术贸易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与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技术贸易联系,发达国家仍是主要贸易伙伴国。2018年技术贸易额614.5亿美元,同比增长10.3%。其中,技术出口额283.1亿美元,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四类出口方式占比87.3%。技术出口的行业主要包括计算机服务、软件、研发、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和专业技术服务,占比62.1%。技术进口额331.4亿美元,其中技术费占比97%,制造业占技术进口额的85.3%,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和成套设备、关键设备、生产线四种进口方式合计占比82.9%。

5. 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加快成长,数字贸易成为新的增长引擎

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呈现增长快速、领域广泛、国际化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态势。跨境电商规模位居世界前列,2019年跨境电商零售额同比增长38.3%。社交媒体和搜索引擎加速拓展海外市场。云服务成为新增长点,2018年我国与云计算相关的运营服务收入同比增长21.4%,在信息技术服务中占30%。公共云服务商规模和实力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数字内容服务出口迅速扩大,2011—2018年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海外市场销售收入从3.6亿美元增至95.9亿美元,8年间增长27倍。跨境电子支付大幅增长,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数据,2017年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互联网支付总额近3200亿元,同比增长70.9%。据《2019年中国移动支付行业分析报告》分析,预计今后数年跨境支付的规模将保持年50%以上增速。微信跨境支付应用已超过49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跨境支付月均交易金额同比增长400%。卫星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快速发展,2018年我国北斗卫星定位导航系统开始提供全球服务,对卫星导航定位和位置服务产业的核心产值贡献率达80%。目前,我国企业的卫星导航定位产品和服务已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应用于“一带一路”沿线30多个国家和地区。

6. 全球市场格局日趋多元化,“一带一路”市场新空间不断拓展

我国已经与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服务贸易往来。2018年服务出口额排名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占服务出口总额的67.5%,较2015年下降7.1个百分点;进口额排名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占服务进口总额的73.3%(表2)。2018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额1217亿美元,占比15.4%。沿线国家数字鸿沟巨大为我国信息技术服务出口带来了新市场,2012—2018年我国对沿线国家和地区软件出口执行金额由26.9亿美元增至69.7亿美元。目前,我国已经签订了《中国—中东欧国家服务贸易合作倡议》《金砖国家服务贸易合作路线图》,并同14个国家建立了服务贸易双边合作机制。

7. 服务业利用外资稳步扩大,外资结构呈现高端化发展趋势

我国已经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外商投资结构。2018年实际利用外资额1349.7亿美元,其中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额918.5亿美元,占比68.1%;2019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额1381亿美元,其中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001亿美元,占比72%。2016—2019年7月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3261.6亿美元,占同期利用外资总额的69.3%,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27090家,占同期外资企业设立数的85.8%。其中,房地产、租赁和商业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批发零售、金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六大行业,占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额和新设外资企业数均达87%(表3)。2016—2018年信息技术服务业在高技术服务业利用外资中占比保持在60%~80%,占绝对优势。2019年1-8月高技术服务业利用外资同比增长53%,占比17.5%。

8. 服务业对外投资保持主体地位,生产性服务业投资成为主要增长动力

2018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额1430.4亿美元,流向服务业1084.2亿美元,占比75.8%。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批发与零售、金融三大领域合计847.3亿美元,占比78.2%;其次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比分别为5.2%和4.8%(表4、图5)。生产性服务业投资占主体地位,反映出我国对外投资正在由资源获取型向构建全球供应链和价值链体系转变,说明服务贸易的商业存在取得积极进展。

9. 不断推动服务贸易政策创新,试点示范带动作用突出

我国不断完善服务贸易政策促进体系,营造有利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一是优化政策框架。2019年完成了《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鼓励进口服务目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等文件修订工作。二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推进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同时推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TO等国际组织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三是推动自然人流动便利化。2019年8月1日颁布实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方案》,大幅降低外国人居留门槛。四是放宽金融领域外资市场准入限制。2018年4月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放宽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上限至51%,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2019年5月银保监会推出12条开放措施,取消外国金融机构来华设立或参股相关金融机构的总资产、经营年限等要求,放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等。五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企业成本,目前已经对12种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政策。

试点示范区是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主要载体,我国通过设立18个自贸试验区、17个服务贸易创新试点、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3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13个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及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扎实推进服务贸易发展。2018年17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服务贸易额39870.1亿元,占比76.7%,高于全国增速5.1个百分点。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748.7亿美元,占全国比重的87.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不足,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

一是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发展不平衡,货物贸易比重明显高于服务贸易。我国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占比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18年我国服务贸易占外贸总额比重14.6%,低于22.3%的世界平均水平,而货物贸易占外贸总额比重85.4%,高于77.7%的世界平均水平。二是服务进出口不平衡,出口竞争力弱。2018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额曾达2582亿美元,居世界首位,占全球服务贸易逆差的41%。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发展不足。2018年东部地区占全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为86.6%,中西部地区仅占13.4%。全国服务贸易排名前10位的省市中东部沿海有8个,服务进出口合计6690.7亿美元,占全国比重84.5%。四是国际市场结构不平衡,集中度较高。2018年我国服务出口和进口前5位国家和地区分别占比53.1%和54%(表2)。

2. 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较低,传统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

从全球服务贸易结构看,知识产权使用费、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娱乐、养老、保险、金融、技术服务、其他商务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占比50%以上,美国、英国达60%以上,远远高于我国34.7%的水平。2019年我国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343.8亿美元,反映出在高技术和关键领域对国外依赖性较强。旅行、交通运输两大传统领域长期呈现大规模逆差,其中旅行是我国服务贸易第一大领域,2019年逆差额2165.9亿美元,占同期服务贸易逆差额的99.4%。

3. 服务贸易与数字技术、货物贸易、对外投资的协同性不够,影响了服务贸易扩大规模和转型升级

一是数字技术对服务贸易的支撑力和融合性不够。我国可数字化服务贸易占比仅为32.3%。根据联合国贸发会数据,2018年我国数字交付的服务出口额占比49.3%,低于世界50.2%的平均水平,更低于德、印、日、美等国58%、64.6%、55.2%、56.3%的水平。二是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的带动性不够。专家测算,我国货物进出口达4万多亿美元,仅与货物贸易相配套的物流、金融、保险三项服务每年就可产生2000亿美元的服务贸易额,但目前上述三项服务出口总额仅为500多亿美元。三是服务业对制造业境外投资的支持作用不够,影响了服务业“走出去”。许多制造企业在境外投资中缺乏技术、法律、金融、物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的跟进,尤其是在“一带一路”产能合作中,境外企业由于缺乏国内金融服务造成融资困难。

4. 多数服务贸易企业创新能力薄弱,数字化转型任务艰巨

我国服务贸易的技术、品牌等核心竞争力有待提升。由于多数企业面临人力成本持续上涨、整体盈利能力下降等压力,研发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数字化能力建设是服务贸易企业面临的主要挑战,埃森哲2018年发布的《中国企业数字转型指数》报告显示,我国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仅有7%突破业务转型困境。

二、“十四五”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既蕴含机遇又充满挑战。从国际环境看,互联网数字技术将大大提升服务可贸易性,推动服务业态和模式创新,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不断崛起将继续扩大全球服务市场需求,但世界经济增长持续乏力,金融危机风险上升,逆全球化思潮导致保护主义不断增强,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正在形成等因素,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壁垒可能增多。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经济有望保持中高速增长,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继续稳固,完整的制造业体系将继续扩大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人才优势明显,消费市场日益强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提升,都为提高服务贸易竞争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传统优势继续减弱,迫切要求我们转变外贸发展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型开放,形成新的增长动能。

(一)国际环境面临的主要机遇与挑战

1. 主要机遇

第一,服务全球化深入发展,服务贸易成为国际贸易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

服务业继续在全球跨国投资中占主导地位。2018年全球跨境并购8157.3亿美元,其中第三产业4694.3亿美元,占比57.5%;绿地投资9806.7亿美元,其中第三产业4734.6亿美元,占比48.3%。2018年全球服务出口额57700万亿美元,同比增长7.7%,在外贸中占比较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WTO发布的《2019年世界贸易报告》指出,由于数字技术带来的远程交易量增加及相关贸易成本降低,服务在全球贸易中所占份额未来20年将继续快速增长,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潜力巨大。2005—2017年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份额增长超过10个百分点,分别占世界服务出口额和进口额的25%和34.4%。如果发展中国家普遍采用数字技术,到2040年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份额将增加约15%。

第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重塑全球产业生态,为全球服务贸易发展奠定了产业基础

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为主导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成为促进全球产业、投资、贸易和经济增长的三大动力源,正在引发以绿色、智能、共享为特征的群体性技术革命和产业创新,重塑国际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分工格局。数字技术带动服务业生产效率和全球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极为显著,为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注入新动力,制造服务化、服务数字化成为产业发展的新特征,产业发展融合化、生产方式智能化、组织方式平台化、技术创新开放化成为重要趋势。

第三,网络数字技术为贸易发展增添新动力,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空前发展

信息技术正在推动国际贸易方式创新、优势转化和效率提高,服务贸易范围不断拓展、交付模式不断创新,尤其是催生了数字贸易新形态。2018年全球新兴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比重达53.8%,其中信息技术、物流服务、商务服务、专业服务、知识产权等领域成为增长的重要动力,说明国际贸易正从劳动力主导的传统比较优势向创新主导的技术比较优势转换。目前,全球50%以上的服务贸易已经实现数字化,超过12%的跨境货物贸易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据埃森哲测算,2016—2020年全球跨境电商B2C将保持27%的年均增速。到2030年电子商务可能刺激约1.3万亿~2.1万亿美元的增量贸易,使制成品贸易增加6%~10%。

第四,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成为全球经济增长动力和主要消费市场,将进一步扩大服务业需求

目前,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0%,经济总量占比近40%。根据IMF的数据计算,2018年E11的GDP增长率约为5.1%。预计到2030年发展中国家将占全球消费总量的50%以上,成为未来全球商品、服务、金融、人员、数据等流动的重要参与者。到2020年,印度、东南亚、拉美三大电商市场都将达到千亿美元规模。这一趋势为扩大世界服务消费市场提供了新空间。

第五,数字贸易发展将重构国际贸易竞争格局和规则,为我国赢得新一轮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提供机遇

贸易竞争,其实质是规则标准的竞争。数字贸易已经成为当前自贸协定谈判和WTO改革的主要内容。由于各国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规则差异较大,尤其在跨境数据流动、数据本地化、市场准入、隐私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责任、内容检查等方面各有诉求,国家间监管互认困难,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规则体系。美欧发达经济体试图把握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导权。我国作为世界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大国,有条件在构建数字贸易规则标准方面发挥引导力。

2. 主要挑战

第一,世界经济持续长周期低速增长,贸易投资增速继续减缓

受全球经济增速减缓、需求持续减弱、贸易摩擦升级、金融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尤其是美国奉行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给全球贸易增长带来挑战,2019年10月,WTO将2020年全球贸易增长预期由3%下调至2.7%。据今年1月联合国发布的《全球经济形势和2020年展望》估计,2019年全球贸易增长率为0.3%,创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新低。贸易壁垒增加将扰乱全球供应链,影响新技术传播的速度,可能导致全球生产率下降和福利减少。据联合国贸发会数据,2019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总额1.39万亿美元,较上年继续下降1%,全球FDI已连续4年下降。

第二,服务贸易市场竞争加剧,国际经贸规则加速变革

从发达经济体层面看,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经济体为保持新兴服务业的先发优势,加速在全球范围内构建行业技术标准和贸易规则,确立其垄断地位。同时为了扩大就业、支持新技术发展,在服务业岗位向外转移及服务进口等方面也有更严格的限制措施。从发展中国家层面看,印度经过持续积累,在信息技术外包等方面已经具备规模、技术和人才等显著优势,菲律宾、越南、南非、墨西哥等国凭借成本优势不断吸引离岸服务外包。以“三零”基本框架主导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正在推动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变革,其总体趋势是,大幅消除关税壁垒、减少各种非关税壁垒和政府补贴,规则措施由“边境”向“边境内”转移,涉及市场准入、技术标准、环境保护、竞争中立、知识产权保护、争端解决机制、监管一致性等方面的规则标准成为各类FTA的主要议题。2018年以来签署的USMCA、CPTPP、EPA等自贸协定都体现了这些特点。

第三,保护主义导致贸易投资摩擦加剧,针对我国的限制性措施增多

美国单边主义采取不断加征关税、非关税壁垒、投资限制等措施导致贸易投资摩擦频发,严重扰乱了全球价值链体系。此外,美欧发达经济体在贸易、投资、创新、产业等方面不断制定新的规则标准,其中许多限制措施均针对中国,尤其是以国家安全审查为由限制准入的领域不断扩大,涉及国防、航空、电信、金融、制造业等。

第四,中美博弈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美国对我国全面遏制的势头已经显现。由于美国对华战略由“竞争伙伴”向“竞争对手”转变,在挑起贸易摩擦的同时,开始在投资、金融、科技、安全、人文等多领域、全方位进行围堵,其实质体现了中美两种制度的长期博弈。除贸易摩擦外,还可能出现金融摩擦、技术封锁等。此次中美贸易摩擦对人民币汇率稳定、国内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等都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对于我国产业链布局、供应链体系和价值链发展带来一定冲击。

(二)国内的主要优势与制约因素

1. 主要优势

第一,产业综合优势明显,为服务贸易发展奠定了产业基础

从产业结构来看,我国已经进入服务经济时代,2019年,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7.1%、39.0%和53.9%,其中,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9.6%。同时,我国具有完整的制造业体系,为各类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从价值链升级来看,越来越多的中间品生产、研发设计在国内进行,知识密集型行业竞争优势上升。从新经济成长来看,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1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互联网经济占GDP比重6.9%,超过世界平均水平。2019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速为9.5%。我国在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方面有得天独厚优势,为参与数字经济时代全球价值链重构提供了弯道超车机遇。

第二,知识型人才规模大、结构丰富多元,为服务贸易向高端发展提供了保障

目前我国科研人员总数达419万,居世界第一位。2019年毕业大学生834万人,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3833万人,其中在学博士38.95万人、在学硕士234.17万人,居世界第一位。截至2018年海外留学生回国约365万人,这些群体构成国际化人才的重要来源。

第三,网络基础设施居世界先进水平,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撑

我国互联网、物联网、无线宽带、移动终端、超级计算等技术和设施水平已位居世界前列,5G等重要技术领域和互联网商业模式世界领先。我国已经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信息通信网络,4G基站数量占全球50%以上,已经开通5G基站11.3万个。截至2019年6月互联网普及率达61.2%、光纤入户达90%以上、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7.59亿、搜索引擎用户规模达6.95亿。目前我国国际光缆已通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建成面向新欧亚大陆桥、中亚、俄蒙、东南亚和南亚等全球重点国家的信息高速通道。

第四,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国际竞争力迈上新台阶,为提升服务贸易价值链水平奠定了基础

我国已经跻身世界创新大国行列。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我国列第14位。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多年居世界第一位,2019年发明专利授权 45.3 万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158.2 万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5.7 万件。2018年R&D经费支出19657亿元,占GDP的2.18%,居世界第二位,全球占比13.5%。我国企业经过长期国际化经营实践,已经涌现出一批世界级企业,将在构建全球价值链中发挥龙头作用。2019年《财富》公布的500强企业我国共129家列世界第一位,其中服务企业30家。由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发布的《2019年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我国有40家列全球第五位,其中服务企业17家。

第五,庞大的中产阶级群体和消费结构升级,为吸引服务业跨国投资提供了巨大市场

我国正在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中等收入群体超过3亿人,居世界第一位。2019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1.2万亿元,预计2020年将超过美国。尤其是消费结构升级对于文化、娱乐、医疗、教育、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大量增加,对全球优质服务进口产生了巨大需求。

2. 主要制约因素

第一,高端服务业开放不足,严重制约了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

2016年OECD公布了62个主要经济体的外资准入限制性指数,我国服务业高居第2位。目前金融、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医疗健康、研发等服务业吸收外资水平较低,主要原因是市场准入限制。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服务贸易的政策友好度总体得分63.4,低于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平均水平,其中跨境提供、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的指数分别为60.78、62.73、25,不仅低于发达经济体的平均水平(79.6、79.7、40.7),也低于发展中经济体的平均水平(67、70.1、38.8)。目前外资金融资产仅占我国金融总资产的1.8%。在医疗教育方面,许多外资医疗、教育机构由于受到独资限制难以落地,导致国外优质的医疗、教育资源难以进入我国,大量国内消费者转向海外就医、留学。在研发服务方面,由于受数据跨境流动的限制,外资研发机构无法查阅国外网站及数据库等,影响了进入我国发展的意愿。在文化领域,外商投资影视制作、电影院、表演团体、经纪人公司等也受到限制。此外,资质不能互认也是影响研发、设计、咨询等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二,综合实力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将制约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我国与美国的差距体现在效率、创新、科技、教育、贸易、金融、营商环境等诸多方面。我国制造业、服务业的劳动生产率分别为美国的9.2%和8%。美国人均教育经费、全球百强大学数量均为我国的8倍,营商环境全球排名高于我国23位。我国R&D投入强度分别比美国、日本、德国低0.5、1.6、0.7个百分点。尤其是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严重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的核心竞争优势及谈判话语权。

第三,综合成本大幅上升及高端专业人才缺口较大,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价值链高端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我国过去十年劳动力成本年均提高约12%,土地使用成本、融资成本分别是美国的9倍和2.4倍,电价是美国的3倍,税收成本高出美国35%,从而加速了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更低成本的国家和地区。目前在信息技术、金融、研发、设计、养老、专业服务、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领域普遍存在人才短缺问题。由于服务外包企业科技研发人才不足,影响了承接整体解决方案、系统集成等高端业务。2018年《中国ICT人才生态白皮书》显示,预计2020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人才缺口达760多万,其中大数据人才需求260万人、云计算210万人、物联网200万人、人工智能220万人。

第四,跨部门的协调机制仍是难点,事中事后监管亟待创新

服务贸易涉及诸多行业,政策协调难度较大,在服务业开放、监管等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制约。目前的监管水平还不能适应对外开放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链条、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尤其在优化审批流程、监管信息共享等方面政策创新不足,多头管理比较突出。随着跨境电商、保税物流、保税维修等新兴服务贸易发展,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三、“十四五”时期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思路

“十四五”应以提升服务贸易发展质量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促增长、调结构、减逆差”,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促进体系,大力培育服务贸易企业的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市场网络等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优化服务贸易发展区域布局,拓展服务贸易国际市场空间,促进全面、平衡、协调发展。按照这一总体思路,确定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

(一)总体目标

一是服务贸易竞争力明显增强,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力争我国服务贸易增速继续保持世界前列,服务贸易占外贸比重持续上升。预计“十四五”时期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速为6.5%左右,到2025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达1.2万亿美元,占外贸比重超过16%。力争服务出口能力明显增强,逆差有所下降。促进数字技术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提升服务贸易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二是服务贸易结构继续优化,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比重明显提高。积极扩大信息技术、其他商业服务、金融、保险、研发设计、技术、文化、知识产权等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规模。优化服务进口结构,扩大金融、研发、技术、教育、医疗、文化、育幼养老等外资商业存在,满足国内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和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通过提升服务质量、数字化水平、行业标准等,增强旅行、交通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出口能力。

三是服务贸易创新能力继续增强,规则、标准、品牌竞争力明显提升。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全方位推进业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提高服务附加值含量和增值水平。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服务贸易企业,提升服务企业境外投资效益和市场开拓能力。推动技术进口方式和来源地多元化。积极参与数字贸易相关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把握主动权和话语权。

四是服务贸易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中西部服务贸易比重逐步提升。根据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构建东中西部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体系,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城市圈和城市群为单元的空间发展格局。科学引导要素资源向中西部集聚。

五是服务贸易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断完善。围绕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深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规则体系建设,促进资金、技术、人员、信息、数据等要素跨境自由流动,为吸引全球优质服务资源要素创造有利条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营造亲清政商环境,形成市场公平竞争、政策公开透明、政务清正廉洁、市场运行高效的发展环境。

六是有机统筹服务业开放与安全,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树立总体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在扩大服务业开放中切实维护我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等。健全服务业开放的安全保障体系、风险防控体系、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增强贸易摩擦风险应对能力。

(二)重点发展领域

1. 优先发展的领域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在芯片、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方面有所突破,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向平台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扩大软件、集成电路、运营维护、解决方案等服务出口。加强与国际组织在信息技术应用解决方案、商业模式创新的评比和认证方面的合作。加强软件出口基地建设,提高集聚能力。推动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包,带动境外培训业务。

其他商业服务。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咨询、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培训等生产性服务贸易,通过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扩大出口规模。继续扩大研发设计服务进口,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增值水平。提高会计、法律、展览等商务服务对品牌塑造、境外投资等服务能力,提高会计服务国际知名度和认可度,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会计、法律服务机构;培育品牌展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会展企业。

金融保险服务。完善金融机构海外布局,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多元化、综合化服务,帮助企业参与海外并购和重大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协同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的境外投资。扩大微信、支付宝等数字金融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提高离岸金融、贸易结算等业务规模。同时,提升金融业外资开放水平,增加外资银行机构经营范围。鼓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保险公司“走出去”,扩大我国保险业商业存在规模,增强对境外投资和贸易出口的保障能力。

2. 优化提升的领域

运输服务。构建高效跨境物流综合运输体系,提升物流运输服务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化多式联运、智慧港口等建设,提升港口分工协作水平。推动海运企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拓展现代化海运系统服务网络。完善国际航线网络布局,优化配置我国航线、空域、机场等资源,增加航空枢纽港的辐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航空公司加快全球布局。鼓励电商、快递、物流龙头企业建设境外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推动与相关国家的运输便利化安排和大通关协作。

旅行服务。提升国内旅游服务品质,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完善配套服务,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培育国际旅游服务品牌,提升对境外游客的吸引力,简化签证手续,提高便利化水平。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提升质量,支持国内教育机构开发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项目,鼓励国内教育机构境外办学,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国际医疗、康养、旅游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医疗服务知名品牌,推进中医药服务标准的国际化。积极发展远程医疗、远程教育。

建筑服务。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战略,推动建筑工程承包转型升级,提升全球服务水平,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鼓励建筑规划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维护等建营一体化服务输出,提升建筑工程承包质量效益。

维护和维修服务。大力发展保税维修业务,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增强航空、船舶、大型机械等高附加值产品维护和维修的竞争力。促进服务创新,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保税维修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海关、税收等配套措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维修企业,鼓励“走出去”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3. 积极培育的领域

文化服务。支持文化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创作开发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展示当代中国形象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各类文化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服务出口,培育中华特色文化贸易优势,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技术贸易服务。扩大技术出口规模,鼓励企业将先进和成熟技术推向“一带一路”市场。健全技术进口促进体系,支持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发挥企业和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开展与欧盟、美国、日本、以色列、俄罗斯等经济体的技术交流合作,拓宽世界先进技术的进口渠道。

知识产权服务。发挥我国创新大国优势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出口,实施海外专利布局。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赴境外开设分支机构,为境内外企业提供高品质、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四、“十四五”时期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确立“服务优先”战略,完善促进政策和顶层设计,把深化服务业开放作为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关键环节,继续推动服务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深化服务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引进来”与“走出去”的质量效益,完善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机制,增强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方面的引导力和话语权。

(一)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深化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切实发挥市场在服务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切实保障民企、外资等各类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服务业发展活力,尤其是营造新兴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环境。二是继续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幅消减影响服务贸易发展的壁垒。提高服务业开放水平有利于增强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合作,提高吸收全球服务业先进要素的水平,减少贸易摩擦。尤其要继续放宽医疗、文化、教育、增值电信、金融、研发设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准入和其他限制性措施,促进服务贸易价值链升级。三是促进自然人流动便利化。推动与发达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标准互认和职业资质互认,扩大与相关国家在旅游、留学、医疗、商务、科技、文化交流等领域互免签证。四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服务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降低服务企业税费、融资和用能等经营成本,加大出口退税力度,加强服务业引导资金、产业基金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新经济领域。

(二)提升服务业对外投资质量和综合效益

支持企业构建全球服务网络,引导企业在境外开展设计咨询、系统集成、运营维护、检测维修等增值服务,建立境外分销、售后服务基地和全球维修体系。加强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服务配套能力建设,完善研发、设计、物流、金融、教育、培训、商贸网点等各类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配套。健全服务企业境外投资的服务保障、投资促进、风险预警防范等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服务企业境外投资提供相应的融资方式和保险产品,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再保险、中长期保险等业务,支持发展对外投资合作保险业务。健全政府、行业协会、境外使领馆等共同支撑的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收集相关国家的政治动向、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等信息。完善投资争端解决的法律援助机制。完善中小服务企业对外投资的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完善技术服务人员境外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障、国外收入避免重复缴税等政策。

(三)切实发挥服务业利用外资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鼓励外资参与数字强国、网络强国、智慧社会、智慧城市等建设,引导外资“普遍服务” ,在中西部、农村等服务资源稀缺地区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增加投资。引导跨国公司加工贸易企业更多在我国设立区域总部、研发设计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结算中心、数据中心、物流分拨中心等服务机构。切实发挥外资在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方面的带动作用。鼓励外资扩大技术进口,采用合资、参股、并购等方式与国内企业、科研机构等共建研发中心、共同制定和应用推广国际标准,针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加强合作。要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环境。同时,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严格对外资的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管,加强外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涵盖服务全过程监管、统计监测分析、信用综合评价等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

(四)完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体系

健全各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打破部门分割和条块利益,构建系统性、全覆盖、机制化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框架,重点在税收、财政、便利化、金融、国际市场开拓和统计监测六个方面取得突破。推动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制度并扩大零税率范围,针对不同行业实行免税或免抵退税制度。加大对服务外包、技术、文化、中医药等服务出口的财政支持,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帮助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海外媒体宣传等。完善与服务贸易相适应的口岸通关模式和海关监管模式,推动特定区域和产品的全过程保税,建设服务贸易“电子口岸”。拓宽服务贸易企业的融资渠道,扩大人民币计价和结算。鼓励保险公司针对服务贸易企业的风险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保险产品,提高服务贸易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设立服务贸易境外市场开拓资金支持企业海外并购,在购汇、法律、税务等方面给予协助。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完善统计标准的科学性、统计制度的法律保障,确保“应统尽统”,全面实现服务贸易统计直报工作。

(五)加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

以“一带一路”为重点不断深化多双边合作,增进与重点国别、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贸易开放合作体系。一是充分利用京交会、进博会、上交会等平台举办论坛和推介活动,推动行业组织和企业间务实合作,在信息数据交换、企业对接洽谈等方面充实合作内容。二是以主要服务贸易伙伴为基础,结合重要外交活动,加强服务贸易交流合作,推动形成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新布局。三是以提升合作水平为重点,完善与我前十大服务贸易伙伴的合作机制,持续推动我与金砖国家、上合组织、中东欧17+1等的合作。四是根据国家战略需要选择具有独特合作优势的国家,在我进口需求大的服务领域建立新的服务贸易合作机制。

(六)在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中把握主导权和话语权

我国是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大国,为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创造了有利条件。要顺应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大势,在推动跨境数据流动、减少数据本地化限制、提升互联网资讯开放水平、完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和个人隐私保护、建立争端解决机制、加强网络数据安全保护、积极应对数字贸易壁垒等方面加强探索,在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方面发挥引导力。同时,利用跨境电商的先发优势率先建立跨境电商规则标准体系。在跨境电子认证、跨境支付、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跨境电商征税、规范跨境电商经营,以及在线通关、商检、服务、监管等方面提出“中国方案”。

 

文/王晓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清华大学服务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费娇艳,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副处长;谢兰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博士后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