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服务贸易统计范畴及典型业务类型是什么?

答:统计范畴包括核心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其中,核心文化服务包括新闻和信息服务、文化相关知识产权许可服务、设计服务、视听和艺术相关服务、博物馆体育服务、游戏服务;相关文化服务包括广告及相关服务、会展服务等。典型业务类型:(一)新闻和信息服务:包括通讯社服务;数据库服务;网页搜索门户;非批量订购报纸、期刊和书籍及电子出版物等;不包括批量购买报纸、期刊和书籍。(二)文化相关知识产权许可服务:包括电影和录音;有线电视、卫星电视(体育赛事的转播权也包括在内)、广播和网络视听节目等;翻译、绘画和雕塑作品等产品。(三)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建筑服务具体包括建筑设计、装潢设计服务等;工程服务具体包括机械设计、机械研制和使用,以及与之相关的材料、仪器仪表、结构、流程和系统;提供工程项目的设计、规划及研究等。(四)视听和艺术相关服务:包括视听和相关产品出租;加密电视频道收看使用费;涉及戏剧和音乐作品制作、体育活动、马戏团和其他类似活动的演员、导演和制作人的费用;下载的或以其他电子形式交付的,买断、卖断或供永久使用购入或销售的大批量制作录音制品和原稿。(五)博物馆、体育服务:包括远程提供博物馆服务;运动员的费用和奖励。(六)游戏服务:包括销售游戏软件专利、定制游戏、游戏运维等辅助服务,游戏研发服务,复制或分销游戏软件许可费等。(七)广告服务:包括广告代理机构进行的广告设计、创意和市场营销服务;媒体投放、购买和出售广告空间、产品在国外的推广服务等各类服务。(八)市场调查服务:包括市场调查以及民意调查等各类调查服务。(九)会展服务:包括展览、会展服务,及展会摊位租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