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方向

(一)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

1.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支持境内企业或其境外分支机构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离岸,下同)外包服务并取得收入的业务活动。支持从事ITO 业务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  

2.扩大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支持境内企业通过贸易、投资或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向境外实施的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有技术转让或许可等技术转移,以及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项下提供的技术服务。

(二)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

1.支持服务贸易重点地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数字、中医药、文化、知识产权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加强业务培训、风险预警、宣传推介、课题研究、统计调查等公共服务。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信息服务、市场推广、检验检测、法律咨询、人才引育、融资支持、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完善平台服务配套,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2.支持举办涉外重要展会。支持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

具体文件如下: